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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6月4日 星期六

China 不叫中國應該叫支那

歐洲語言中,中國的稱呼基本上都是China(英語德語西班牙語葡萄牙語荷蘭語等),亦有因為正字法原因而改寫的種種China同源詞,如法語的Chine,義大利語的Cina,捷克語斯洛伐克語的Čína等等。這些詞的語源均與印度梵語的Shina或Cina相同,也是秦的音變(同上),而且由於字母i在大多數歐陸語言中的讀音都是[i]音,所以這些語言中的China(包括Chine,Cina等變體)一詞的發音均與梵文的「支那」相近。英語因為歷史音變的緣故,開音節的i讀成[aɪ]音,造成不讀「支那」而讀「拆拿」的極為特殊的讀法。北歐及某些東南歐語言因為對字母組合ch的發音傾向於讀成k音,所以將中國一詞寫為Kina(丹麥、瑞典、挪威),這是從China發生的語音變化,也可以算「支那」的同源詞。同樣的例子還有希臘語Κίνα匈牙利語Kína克羅埃西亞語塞爾維亞語Kina等。
而拉丁語中有多個表述中國地名的詞彙,其中一詞Sinæ,接近日文「支那」的訓令式羅馬注音;另外英語中的Sino-詞根也用來表示中國。

中國對台灣的錯誤認知

中國過去一直受到列強欺侮,是歷史事實。清帝國在1895417為避免亡國,與日本簽訂《日清媾和條約》(俗稱「馬關條約」),將「台灣與澎湖群島」割讓給日本,並且由清帝國 李鴻章之子二品頂戴李經方與日本首任台灣總督樺山資紀,在台灣基隆外海日輪「橫濱丸」上辦理「台灣主權」移交手續。當年日本依約給台灣人民兩年時間,自由選擇國籍,將近300萬人民中,只有1,300人選擇返回中國,可是不到半年,三分之二的人又都回來台灣。所以,依據國際條約台灣已經是日本的領域,不管日本是不是以武力或以金錢買的,也不管中國事後是不是後悔,這些都無法改變台灣主權屬於日本的事實。儘管1941129,中華民國的蔣介石向日本宣戰,同時,片面廢棄馬關條約,也不能否定國際社會的法理。鼓舞中國人士氣可以,若是當真,就會變成國際笑話,這是中國的第一個錯誤

部分中國人認為,台灣問題是中國內戰的後遺症,完全是中國國家的內部事務,捍衛中國主權和領土完整,絕對不能容許將台灣分裂出去。真的是這樣子嗎?首先,台灣問題不是中國內戰的延續,是美日太平洋戰爭的後續問題,1941年至1945年間,中國與「日本台灣」是敵對國,對台灣的軍事行動都是美國單獨完成的,中國本身自顧不暇,早就敗退到中國重慶,要不是美國在日本投下兩顆原子彈,中國歷史恐怕要重寫。由於美國是「日本台灣」的戰勝國,按照戰爭法的規定,戰勝國對戰敗國應該實施軍事佔領,可是,因為美國需要對日本本土實施佔領,人力上分配不及,因此,委託次要戰勝國中華民國代替美軍,接受日本的投降任務,可沒想到中國竟然發生政變,中華人民共和國於1949101正式成立,中華民國變成流亡政府,蔣介石於12月將流亡政府遷移台灣,緊接著,1950625朝鮮戰爭爆發,美國原來想要將將蔣介石趕離台灣的計畫,暫時停止,因此,台灣問題不是中國內戰的遺留問題,而是美日太平洋戰爭的遺留問題。這又是中國的第二個錯誤,歷史強而有力的呈現在世人眼前,不容狡辯,不許篡改。

19501128,中華人民共和國全權代表伍修權先生,在聯合國安理會的安排下,準備許多證據和理由,說明並證明「台灣是中國一部份」,可是在1130被聯合國「否決」,伍修權先生自己在1990628「人民日報」上,自述「四十年前的聯合國之行」,承認聯合國已經對台灣問題表決過了。但是中國一向採取「積非成是」打濫仗的手段,要求一些小國家與中國建交時,都必須先承認「台灣是中國一部分」。事實上,聯合國表決過的事實就是事實,中國這種愚蠢的做法,騙騙資訊匱乏的中國老百姓是可以的,但對台灣及全世界人民,可是行不通,這是中國的第三個錯誤

中國人的強詞奪理往往發生在詞窮時,法理上說不過別人,喜歡信口開河,說台灣是二次大戰後,日本所遺留的「無人所有土地」terra  nullius經查國際法中,terra  nullius英文原意應是「無人荒地」,要知道,台灣是日本依照《舊金山和平條約》放棄的,是屬於「割讓」,當時人口是六百四十餘萬人,不是「無人荒地」,因此,國際法中對無人荒地的「先佔原則」,根本就不適用在台灣,所謂中華民國先佔有台灣,然後由中華人民共合國繼承,這種說法和理由根本就行不通,這是中國的第四個錯誤

又有部分的中國人說,根據〈開羅--新聞公報 (press communiqué)以及〈波次坦宣言〉,是決定戰後台灣歸屬的最重要法律依據,其實只對了一半,這二個僅是「主張」,不是最終法律根據〈開羅--新聞公報 (press communiqué)〈波次坦宣言〉,都是二次大戰時盟軍的政治宣言,主要在於鼓勵並團結每個與德日交戰的國家,「主張」是不具法律約束力的。戰後領土的變動,應該是以《舊金山和平條約》當依據,相信中國應該也有法學專家,不要再放任還停留在專制帝王思想、以中國為尊的落伍年代,中國對台灣才不會犯第五個錯誤。

美國務院對台灣的態度



The United States has no official policy on what is required for recognition, according to its State Department. Instead, the decision to recognize a State is made by the President. Then, the President decides whether to establish diplomatic relations with the State based on U.S. national interests, so when Taiwan ask for recognition. Be sure to explain how your new country will be good for America. 美國國務院的作法,一般並無官方政策作為「承認的認定」要件,而是由總統依美國利益考量決定是否與其建立外交關係。因此,當台灣要「地位正常化」時,要取得美國承認,務必對美國總統說明,台灣「地位正常化」對美國究竟會有什麼好處?

International recognition is what gives a country legitimacy in the international community. Recognition is quite complicated because it combines international law and international politics. 一個國家須經國際承認,然後才能取得立足國際社會之合法性,「承認」是相當複雜,其中結合了國際法裡和國際政治。

The international law, which is often based on custom, the longer you can maintain your de facto sovereignty, the more likely you are to be accepted to become a country.(unless, of course, you are Taiwan)國際法經常是依習慣法則而定,能維持實質主權越久者,就越有可能被接受,成為一個國家。(當然,台灣是美軍佔領區,未解決政治問題前,不可能國際地位正常化)。

在台灣領土上的管轄當局,是流亡的中國政權,決不會因為長久享用臺灣領土的實質主權,就因此自然演變成擁有法理主權,而被承認是一個國家,日本台灣領土的佔領是因為太平洋戰爭的結果,是舊金山和約所造成的「政治問題」,是「未定論」裡的「已經確定」,是還隸屬日本天皇領土、美國軍事政府佔領下的土地,在流亡政權不可以就地合法的國際法下,流亡中華民國已經全然沒有希望,美國當協助「台灣民政府」的建立,協助其完善化。

依照聯合國憲章第十一章第七十三條CHAPTER XI Article 73 

DECLARATION REGARDING NON-SELF-GOVERNING TERRITORIES

Members of the United Nations which have or assume responsibilities for the administration of territories whose peoples have not yet attained a full measure of self-government recognize the principle that the interests of the inhabitants of these territories are paramount, and accept as a sacred trust the obligation to promote to the utmost, within the system of international peace and security established by the present Charter, the well- being of the inhabitants of these territories, and, to this end: 

b. to develop self-government, to take due account of the political aspirations of the peoples, and to assist them in the progressive development of their free political institutions, according to the particular circumstances of each territory and its peoples and their varying stages of advancement; 

檢視聯合國憲章第七十三條,對於舊金山和約中的日皇被佔領區台灣而言,完全符合在美國軍事政府管轄下,聯合國會員國負有管理責任輔導,當地人民達成完全「自我管理」亦即「自治」者,除了美國以外不做第二人想。Taiwan cession is a non-self governing territory under Article 73 of the UN Charter and is held as quasi-trusteeship of USMG under Neely v. Henkel, 1901.

美國政府今日所犯「有意或無意」的錯誤,在於縱容流亡中國政府在台灣「存在現實的政治面」,威壓(overrule)「台灣民政府(Taiwan civil government)」「存在的法理面」,嚴重誤導國際人士的觀感,事實上,Governing authority on Taiwan並不等於Taiwan government(台灣政府),媒體在中資操控之下,「台灣總統」、「台灣政府」、「台灣隊」不斷出現,愚弄台灣人民,台灣至今還沒有「台灣總統」的選舉,何來「台灣總統」?何來「台灣政府」?都是一派胡言亂語、是詐騙集團的標準手段!

美國最高法院過去美西戰後的判例可以得知,古巴是由美國所佔領並控制,判文清楚表明:「古巴領土即使是由美國總統所指派之軍事總督,協助當地住民設立古巴人自己的政府,無論從憲法、法律或國際之思維,都不能視為是美國的領土。」

「Page 180 U.S. 109」The facts above detailed make it clear that within the meaning of the act of June 6th, 1900, Cuba is foreign territory. It cannot be regarded, in any constitutional, legal, or international sense, a part of the territory of the United States. 
 
[Page 180 U.S. 109, 120] It is true that as between Spain and the United States-indeed, as between the United States and all foreign nations-Cuba, upon the cessation of hostilities with Spain and after the treaty of Paris, was to be treated as if it were conquered territory. But as between the United States and Cuba that island is territory held in trust for the inhabitants of Cuba, to whom it rightfully belongs, and to whose exclusive control it will be surrendered when a stable government shall have been established by their voluntary action. 
 
In his message to Congress of December 6th, 1898, the President said that, 'as soon as we are in possession of Cuba and have pacified the island, it will be necessary to give aid and direction to its people to form a government for themselves,' and that, 'until there is complete tranquility in the island and a stable government inaugurated, military occupation will be continued.'

美國總統(William Mckinely)於1898年12月6日致書國會稱:「我方佔領並且平息古巴島後,必須立即協助及輔導當地人民,設立他們自己的政府。在該島完全平靜及穩定政府(民政府)正式運作前,軍事政府仍然持續。」

百年以前,美國總統William Mckinely很明確地按照憲法規定,指示美軍在佔領古巴後,要協助古巴人設立民政府,然而,68年前,美國總統杜魯門占領日本台灣以後,卻忽視日本台灣佔領後有義務協助本土台灣人依照戰爭法設立自己的「台灣民政府」。

舊金山和約第二b條第四b條與第二十三條規定,美國與台灣領土建立「法理關係」,美國因此依聯合國憲章第七十三條,有責任使和約第二b條所包含地區人民能達成「自治」,縱然美國不能親自(as principal)來台執行管轄,仍有責任要求其委託的代理(as agent)流亡中國政權,協助台灣人民設立「台灣民政府」,讓本土台灣人能夠執行「台灣自治」狀態,不是任由「中國殖民政權」胡作非為。

美國國務院 2006年10月25日替台灣下定義:「台灣不是享有主權獨立的國家」(國務卿包爾),2007年8月30日又進一步說:「台灣不是國家」、「中華民國與不是國家」、「台灣不可以加入聯合國」。國務卿萊斯聲明:「美國與台灣有關係」。AIT薄瑞光公開表示:「流亡政府不得暗示中國對台灣擁有主權」、「台灣參加國際組織的最後決定權不在中國」。綜合這些公開聲明,加上「林志昇控告美政府案」在2008年3月18日華盛頓聯邦地方法院宣佈:「本土台灣人沒有國籍」、「台灣人沒有國際承認的政府」、「本土台灣人生活在政治煉獄」。相信台灣人應該會明白現在美國只差宣佈:「台灣真正的戰後國際地位是:仍然在日本天皇所屬,美軍事占領,台灣當局代管。」


作者:林 志 昇(武林 志昇˙林 峯弘)
台灣民政府 秘書長
2013/09/25

什麼是Chinese Taipei?

為什麼叫Chinese Taipei?
 
怎麼不是叫Chinese Taiwan,或者Chinese Kaohsiung?
 
真相是,國際上對「臺灣島上頭這個政府」的稱呼,
因為早就失去其對中國的合法代表權,各國不會叫她中華民國(ROC),
而是稱其臺灣當局
(governing authorities on Taiwan、Taiwan government),
或者
Nationalist government of China(國民政府)。
 
而Chinese Taipei,
就是「中國流亡政府在台北」的簡稱:
 
Chinese Government in Exile, Taipei
 
這是國際間的對於稱呼流亡政府的正式用法,例如:
 
。西藏流亡政府在德蘭薩拉,
  Tibetan Government in Exile, Dharamsala。
。二戰時期的法國流亡政府在倫敦,
  French Government in Exile, London。
。二戰時期波蘭流亡政府在倫敦,
  Polish Government in Exile, London。
 
可以留意一下,後綴的是流亡政府所在地的都市,不是國家名稱或省名。
 
這些用語都是正式而具有法律上意義,不是隨便亂寫,
也不是各國際組織突發奇想幫ROC取的名字。
其他還有一些有趣的名字,比較不涉「國家主權爭議」的國際事務,
我們就會得到像是台澎金馬獨立關稅領域、
捕魚實體、衛生實體...等名稱。
 
臺灣不把對中代表權改掉,就是得讓大伙傷腦筋幫你取名字;
更重要的是,
所有涉及國家地位的國際組織,都沒有臺灣參與的份,
所有重要、具有時效性、涉及全臺灣人民利益,涉外國際事務與議題,
我們都沒有辦法即時更新、或者即時得到資訊。
 
因為中華民國仍舊自視為對中國的代表政府,
使得臺灣仍舊不被承認是一個國家。
 
 
【殘存國家】
 
延伸的觀念,就是「殘存國家」,rump state。
意指原本的國家或政府因各種原因,
例如被人民推翻,或者受軍事佔領,
導致失去多數原先的國土,只能在殘餘的部分領土上運作。
也有法學者翻譯成「失敗國家」。
 
有沒有覺得有些眼熟?好像在哪裡的歷史課本讀過?
 
我們也不希望陳偉殷是從”Chinese Taipei’去大聯盟打拼的投手,對吧?
很無奈的是,我們不努力改變國會的生態、不變更政府的代表地位,
我們就永遠都是「不被承認的中國人」。

Taiwan

Taiwan (Listeni/ˌtˈwɑːn/Chinese臺灣 or 台灣; see below), officially the Republic of China (ROCChinese中華民國pinyinZhōnghuá Mínguó), is a country in East Asia. The Republic of China, originally based in mainland China, has since 1945 governed the island of Taiwan, which constitutes more than 99% of its territory,[e] as well asPenghuKinmenMatsu, and other minor islands, following its loss of the mainland China territory in 1949 in the Chinese Civil War. This remaining area is also called the "Free area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 which is not ruled by the Government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PRC) in Beijing although only 22 countries officially recognize it.
Neighboring states include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mainland China) to the west, Japan to the east and northeast, and the Philippines to the south. Taiwan is one ofthe most densely populated countries in the world with a population density of 649 people per km2 in October 2015. Taipei is the seat of the central government,[2] and together with the surrounding cities of New Taipei and Keelung forms the largest metropolitan area on the island.
The island of Taiwan (formerly known as "Formosa") was mainly inhabited by Taiwanese aborigines until the Dutch and Spanish settlement during the Age of Discovery in the 17th century, when Han Chinese began immigrating to the island. In 1662, the pro-Ming loyalist Koxinga expelled the Dutch and established the first Han Chinese polity on the island, the Kingdom of Tungning. The Qing dynasty of China later defeated the kingdom and annexed Taiwan. By the time Taiwan was ceded to Japan in 1895, the majority of Taiwan's inhabitants were Han Chinese either by ancestry or by assimilation. The Republic of China (ROC) was established in mainland China in 1912. After Japan's surrender in 1945, the ROC gained control of Taiwan. During the Chinese Civil War, the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 took full control of mainland China and founded the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PRC) in 1949. ROC loyalists fled to Taiwan and re-established the national government there, claiming to be the legitimate government of all of China. Effective ROC jurisdiction was actually now limited to Taiwan and its surrounding islands, with the main island making up 99% of its de facto territory. The ROC continued to represent China at the United Nations until 1971, when the PRC assumed China's seat via Resolution 2758. The ROC lost UN membership. International recognition of the ROC gradually eroded as most countries switched their 'China' recognition to the PRC. 21 UN member states and the Holy See currently maintain officialdiplomatic relations with the ROC. Numerous other states maintain unofficial ties through representative offices via institutions that function as de facto embassies and consulates.
In the 1980s and early 1990s, the Republic of China transitioned from a military dictatorship with a one party system of governance dominated by the Kuomintang to a multi-party system with universal suffrage.
Today Taiwan maintains a stable industrial economy as a result of rapid economic growth and industrialization, which has been dubbed the Taiwan Miracle. Taiwan is one of the Four Asian Tigers and a member of the 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and Asia-Pacific Economic Cooperation. The 21st-largest economy in the world, its high-tech industry plays a key role in the global economy. Taiwan is ranked highly in terms of freedom of the press, health care,public education, economic freedom, and human development
The complications of Taiwan's history since 1945 have created a number of practical issues for its people. Key among these are the exact nature of Taiwanese national identity, the ambiguous international political status of Taiwan, and the difficult cross-strait relations. In Taiwan, these issues generate debate among political parties and candidates. Though the ROC renounced in 1992 the conquest of PRC-controlled territories as a national goal, there is still dispute over whether the constitution still claims sovereignty over all of the ROC's pre-1949 territories, including Outer Mongolia and the entirety of the present PRC. In practical terms, settlement of questions such as whether the ROC identifies more as "Taiwan" or "China", and what the exact nature of its identity is relative to the PRC (whether international or domestic), rests with thepolitical coalition most recently elected. Meanwhile, the PRC continues to assert the One China policy, in which it is sole legal government of "China" and that Taiwan is a province of China. As a result, the ROC is not recognised as a sovereign state by most countries and is not a member of the United Nations. The PRC has threatened the use of military force as a response to any formal declaration by Taiwan of national independence or to any decision by PRC leaders that peaceful Chinese unification is no longer possible.

2016年6月3日 星期五

台灣領土問題的歷史與法律面

如前所述,從「先占」和「建國」的觀點,可以說,臺灣的一部分或全部為元朝、明朝、荷蘭共和國、西班牙帝國、東都、臺灣民主國的固有領土。然而,這種歷史上的領土關係,究竟能不能繼承呢?
關於上述那些國家曾經由那些國家來繼承,而且現在是否仍然存在等等,雖議論紛紛,但是關於領土的繼承,在國際法上,有幾個原則:
第一、領土如合法的移讓給他國,舊領有國就喪失領有權,不復有要求歸還的當然權利。西班牙帝國在臺灣殖民地戰爭中敗給荷蘭共和國,一六四二年,其在臺灣島北部的殖民地,為荷蘭共和國所征服。在侵略戰爭非法化以前,征服(Subjugation) 被認為是合法獲得領土的手段,至少,這在十七世紀當時,是完全妥當的。因此,西班牙在臺灣的領土主權應該視為合法移讓給荷蘭了1。 又如前節所述,荷蘭共和國是基於條約,而將臺灣島割讓給鄭成功。因此,西班牙帝國和荷蘭共和國都已經喪失其在臺灣的領土權,之後不管什麼國家合法地繼承這兩個國家,對於臺灣,都已不再有任何權利。
第二、已滅亡的國家,因其主張領土權的主體本身已經消滅,其領有 關係,從那時起就已經消滅。亡國之民,即使高喊著「復國」,那也只是 屬於政治問題,不是國際法上的問題2 。由於東寧被清朝所征服,臺灣民 主國被日本所征服,故其對臺灣的領土權已經消滅。同樣的,元朝被明朝 ,明朝又被清朝所征服,都已經亡國了。因此,元朝與明朝,兩者既已不 存在,他們的臺灣領土權,也隨之消滅了。

然而,我們看到,以元、明兩朝曾領有臺灣(正確的說,只有澎湖而 已)一事,做為根據而主張「臺灣為中國的固有領土,因此,臺灣應為中 國的領土」者。這種主張,乃是站在「中國」是自古以來,連綿不斷的「 一個國家」,明朝繼承元朝、清朝繼承明朝、中華民國繼承清朝。而中華 人民共和國繼承中華民國這種見解上的。其結論即是中華民國、中華人民 共和國繼承元、明兩朝的領土。
但是這種理論問題不少。因為以所謂「中國」的名稱表示國名,是在 清末以後的事。所謂「中國」這個國家,而且自古以來,連稱為「中國史 」以顯示其連綿不絕的歷史書都沒有。到了清代,也沒有所謂「中國」這 一國家的歷史書。各王朝的歷史,也就是【隋書】、【漢書】、【遼史】 、【宋史】等,只有各國個別的歷史書。而題為「中國史」的歷史書問世 ,大概是在中華民國成立以後之事3。 總之,所謂「中國」這個國家,從 數千年前起就存在的想法,是清末中國民族主義誕生以後的事。
現在一般所謂的「中國」,指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但是在另一方面 ,也可看到所謂「中國」,就是中華民國的主張。在此,討論「中國」的 繼承問題以前,先看現今「中國」這個名詞的使用狀況。
一、「中國」的現代意義「中國」在法文為Chine, 在英文為China 。這既是地理上的名稱,同時也常用來做為國名。中華民國4 在大陸時, 這是該國的略稱,自從該國政府於一九四九年遷移到臺灣以後,也就是中 華人民共和國在大陸成立以後,它即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略稱。
中華民國為聯合國會員時,聯合國或承認中華民國的國家,雖以「中 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ROC) 或「中國」(China) 稱之,但卻也 有時非正式地使用「國府」(Nationalist China; Nationalist Government) 、「臺灣」(Taiwan)、「臺北」(Taipei)等等的稱呼。但是 ,它被逐出聯合國以後,就不再被稱為「中國」,僅有友好國家稱之為「 中華民國」,而常被稱以國府、臺灣、臺北。中華民國則自稱為「中華民 國」或「中國」、「自由中國」等。不過,一些對中華民國不友好的國家 或個人,卻稱呼以「國府」、「國民黨政權」(Nationalist regime)、「 蔣政權」(Chiang regime)、「蔣集團」。
至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已予承認的國家和聯合國等國際機構等固然不 用說,就是連末予承認的國家也以「中華人民共和國」(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PRC) 、「中國」(China) 稱呼之,而在非正式場合 ,也有以「北京」(Peking)稱之者。其本身自稱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或 「中國」,但第三者也有以「中國大陸」(Mainland China)稱呼者;懷有 敵意者,則以「毛政權」(Mao China)、「中共」(Communist China) 、 「共匪」(Communist bandits)稱之。
對於這兩國的稱呼,變化多端,其中雖有前後差別,然其共通之處只 有一個,那就是「中國」。這雖然是因為中華人民共和國與中華民國兩者 都一直堅持「中國」這個稱呼,但同時也是因為「中國」這兩個字裡面, 隱含著所謂「法統」之爭的緣故。姑且拋開政治不說,這表示有兩個國家 都主張其為「中國」。然而,是不是可以有相同國名的兩個國家共同存在 呢?
二、「中國」的語源雖如前面所述,「中國」就是China, 但這詞在 語源上迥異。Chine=China 、源自於「秦」帝國(紀元前二二一年)~紀 元前二○七年)的國名發音。而「中國」的語源更為複雜。也許可以說它 是複雜的理念產物。
古代,黃河流域一帶的人們,以自己所居住的地力為「天下精華雲集 的中心」、「世界的中心」,因此,它就是「中華」、「中國」,而其王 朝為「天朝」、「中朝」5。 世界上雖然有許多國家存在、但都不被視為 與「中國」對等。這些國家,只不過被認為是向「天朝」入貢的組織體而 已,甚至也有連入貢都不被允許的國家6。 「中國」是超越國際而存在的 ,大概沒有比以「世界的中心」來形容「中國」更適當了。於是,出現於 中國大陸的王朝,相競以「中國」自居。「中國」並非國名,它就像一面 篡國混戰的優勝旗幟一樣,雖然各自都另有國名,許許多多的種族和部族 ,在一再征服他國的累積過程中,使國土擴大,直到成為強大國家時,便 以「世界的中心」自稱。因此,從當時「世界的中心」─「中國」來看, 應是屬於野蠻的異族或敵對的國家,只要經由戰爭征服了「中國」,那麼 ,也可搖身一變成為「世界昀中心」─「中國」。所謂「中國」,並非如 今日我們所想像的一個國家。如果「中國」是一個從無間斷過的國家的話 而且歷代王朝的崛起和滅亡,只是單純的政權交替的話,那麼為什麼被滅 亡的王朝遺臣們,總是痛哭「亡國」之恨呢7?
然而,中華民國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都主張自已才是真正的「中國」 。在中華民國方面,一九四九年被趕出中國大陸後,仍然繼續存在著,而 另一力面,中華人民共和國則擁有「中國」向來的人民,而其現在所據之 地又是「中國」據立之區域,兩者都主張可繼承自古以來的「中國」領土 。那麼,無論中華民國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否都能如其所主張的,繼承 清代以前存在於中國大陸的各國疆域呢?在此,再看與臺灣有直接關聯的 元朝以後在中國大陸的國家繼承問題。
三、元朝疆域的繼承 在現在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和蒙古人民共和國 的區域上,於十三世紀初期,以下諸國都各自以單一國家存在著:
東真─北滿
金─黃河流域與南滿
宋─楊子江流域與華南
吐蕃─西藏一帶
西夏─甘肅、新疆
蒙古─蒙古
蒙古王國自一二○六年成立以來,滅西夏、金、吐蕃,其間,征服中 亞、波斯、南俄,建立了古今末曾有的大帝國─蒙古帝國。但是構成這個 帝國的諸汗國,事實上卻逐漸獨立起來,在忽必烈時代,甚至連蒙古帝國 之名,以及忽必烈所擁有的蒙古帝國大汗的稱號,都成了空名。其後,忽 必烈將首都移到大都(北京),於一二七一年,改國號為「大元」。此時 ,宋朝仍然存在。也就是說,大元與宋朝是同時並存的,一直到七年後的 一二七八年,宋朝才為元朝所滅亡。今天,一般視元朝為「中國」連綿持 續的一個時代,但事實上,同樣被視為「中國」的一個時代之宋朝臣民並 不這麼想。他們認為,自己的國家被異族所滅,不甘受異族統治者則自斷 其命,而留下數不盡的反抗插曲,直到現在仍讓中國民族主義者忍不住灑 下斑斑血淚。如果宋朝和元朝都是「中國」的話,則就成了一時之間有兩 個中國存在,而且元朝的滅亡宋朝,應該是政權交替,而不是宋─中國的 亡國。但是現今,一方面既要視元朝為中國,同時卻又將元朝對宋朝的攻 略當作「中國」的亡國,由此可以看出,想擁有國家連綿的國史的中國民 族主義,與難以拭去的漢人民族主義之間的相剋現象。儘管元朝歷代執政 者,以「中國」自稱,然而,就漢族而言,那只不過是異族所建立的國家 8 。因此,漢族打倒元朝而建立明朝,漢人即視之為「復國」成功。至今 ,中華民國的史家,也認定宋朝與蒙古的戰爭為「對外戰爭」,而以倒元 成功的明朝為「唐以後中國的自治統一時代」9 。將「中國」看成能夠「 自治」,很明顯的,其心底裡有元朝是外國的意識存在著。而且,如果中 華民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原封不動地繼承元朝的疆域的話,則因為元朝 的疆域也包含了蒙古區域、西伯利亞(皇帝直轄地)、朝鮮、中南半島( 屬國),所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中華民國其中之一或兩者,應該可以主張 這些地區的領土權才是10。豈有僅只臺灣成為「中國」領土權要求對象的 道理。
此外,如果因臺灣的澎湖島原為元朝領土,而主張應該由元朝的繼承 國來繼承的話,則這個繼承國,究竟應該是中華民國或中華人民共和國, 或者應該為蒙古人民共和國,也有疑問!不過,蒙古人民共和國在其憲法 中,有以「宣傳沙文主義或民族主義」為處罰對象11,因而並不曾主張過 對臺灣的領土權。
明朝打倒元朝時,其疆域也不是以繼承元朝而得到,而是隨著軍事行 動獲得的,清朝滅亡明朝時也是一樣。在此,並沒有由國家承繼而來的領 域承繼。蓋由繼承國家承繼領土概念的產生,是在民族國家(nation- state)出現、而且是在「主權在民」的思想根深柢固以後的事情。在此以 前,中國並沒有所謂「國家領土」的概念存在,只有漠然的疆城概念,而 所謂疆域也不過是帝王或其一族的私有財產而已。宋朝所支配的區域並非 就是宋朝這個國家的領土,更不屬於宋朝臣民的領土;它是宋帝室的財產 。元、明、清的情形也是一樣。這些帝室所攫取的土地並不是其後據立在 該地的國家可以繼承的,否則依蘇聯社會學者之主張,「豈止於鄰接的諸 國,甚至連將中國人奴隸化的別國侵略者,也都可將自己視為一切中國「 區域」統治者的權利繼承者11」。在歐洲,到底有那一個國家繼承哈布斯 堡王族和波旁王族所攫取的土地呢?
四、明、清疆域的繼承 明朝的建國乃是漢族驅逐蒙古族,排除異族 的統治,兩成立新國家13。因此,它並不是站在繼承元朝的原則,其統治 區域也只限於以武力征服所及之處。所以,雖然西伯利亞是元朝的疆域, 卻不成為明朝的當然疆域。清朝這個與漢族有別的滿州族國家,在滅亡明 朝的時候,其統治區域也只限於武力所及的範圍。其後,隨著清朝國力的 增強,而慢慢地擴大其統治範圍。清朝對澎湖島的統治,也不是繼承明朝 的疆域而得到。而是經由征服統治澎湖島的東寧政權才取得。至於臺灣島 ,在統治中國大陸的國家之中,清朝是第一個將統治權擴及於該地的國家 。
其後,清朝統治臺灣長達兩世紀多的事實,今日也成為主張臺灣為「 中國」領土的根據。但是,打倒清朝而被稱為中華民國建國之父的孫文及 其所領導的革命組織,對清朝的態度又如何呢?孫文等人,並不將清朝視 為中國,其建國運動的口號是以「驅除韃虜,恢復中華」。一九○六年, 孫文在預備軍政府之成立而發表的「軍政府宣言」中,有這樣一段話:
軀除韃虜。今之滿洲,本塞外東胡,昔在明朝,屢為迭患。後乘中 國多事,長驅入關,滅我中國,據我政府,迫我漢人為其奴隸,... 我漢人為亡國之民者,二百六十年於斯。滿洲玫府窮凶極惡....覆彼 玫府,還我主權。....
恢復中莘。中國者,中國人之中國,中國之政治,中國人任之。驅 除韃虜之後,光復我民族的國家。
孫文等中華民國的建國者,並不承認清朝為「中國」。對他們而言, 所謂的「中國」,乃是長城以南的「土地」,而所謂的「中國人」就是漢 族人。不過,孫文後來改變了自己的思想。他看出以漢民族主義思想,則 不用說滿州的土地,就是連蒙古、新疆、西藏的土地,也都將不再是中華 民國的領士,於是才勉強高唱「五族共和」,這無非是極端的沙文主義15 。中國共產黨也都抱持著這種沙文主義16。
五、中華民國對清朝的繼承 基於這種沙文主義,中華民國在其建國 之後,就採取繼承清朝的立場。在中國大陸所成立的國家之中,大概只有 同姓王朝,才採取國家承繼的立場。例如,後漢對於劉姓前漢、南宋對於 趙姓北宋、南明對於朱姓明朝等等。除了這些情形以外、大概只有征服王 朝與被征服王朝的關係而已。明明是不同國家,卻明確地採取國家承繼立 場的,只有中華民國對於清朝而已。在中華民國成立那年,臨時大總統孫 文向各國發表「臨時大總統公告各友邦」的聲明,宣布承認清朝的對外倏 約17。經由這種措施,孫文等人的運動,才得以成為具有清朝國內的革命 運動18,而中華民國也成為清朝的繼承國。其結果,中華民國便以當然的 權利繼承了清朝的全部領土。但是必須注意的是,中華民國所能繼承的領 土,僅限於清朝所保有的領土,因為清朝已經台法的割讓給他國的土地, 因不再是清朝的領土,所以不能成為被承繼的對象。在中華民國成立的十 六年前,臺灣已經依據馬關條約,由清朝割讓給日本,故不成為被承繼的 對象。
如本章在上所述,這種將臺灣視為「中國的固有領土」,以做為中華 民國或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其領有權的主張是沒有根據的。
雖然與國家的承繼並沒有直接關係,但卻被提出來做為主張臺灣為中 國固有領土的另一個根據是,臺灣住民和中國的國民均同樣屬於漢民族。 可是事實如何呢?至少現在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並不是漢民族國家。從民 族結構來說,雖是以漢民族為主體,然而,卻是與滿、蒙、回、藏、苗、 猺、玀等等五十個以上不同民族的複合民族國家。究竟所謂的漢民族是什 麼呢?如果不採用「自認為形成一個民族之集團,那就構成一個民族了」 的理論19則漢民族的定義就不清楚。就有關臺灣住民而言,其中雖然也有 基於這種定義的漢族2O,但是即使假定所有臺灣住民都是漢族系人,臺灣 也沒有非成為中國領土不可的理由。血統主義的民族國家理論,自從納粹 德意志帝國以後,就不再成為國家論的基礎。若要展開血統主義的民族國 家論,那麼就應該重視在臺灣有長久定居歷史的波里尼西亞、印度尼西亞 系原住民的意思了。雖然人口比率高,若只因為後來者的擬似漢族系人21 與中國大陸的民族接近,就用此來決定領土權,是說不通的。那是十九世 紀的民族國家理論,與領土問題上的歷史主義同樣,是毫無價值的理論。 如果這種理論可行的話,倒不如說,基於原住民的權利,與臺灣原住民為 同一種族國家的馬來酉亞或印尼共和國,比起中華民國或中華人民共和國 ,更有正當的根據來主張對臺灣的領土權。錫蘭的塔米族和辛哈里族,雖 與對岸的印度住民為同一族,但卻以不同的政治單位而個別存在著。此外 ,新加坡大多數國民雖是漢族系,但這並不成為他們成立個別國家的障礙 。這些事實顯示,一區域住民的民族結構,與領土權並無必然的關係。然 而,儘管如此,國際政治卻常常無視這種條理,而恣意的做領土處分。就 臺灣而言,經由美國,尤其是羅斯福(Franklin D. Roosevelt) 總統的主 導,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決定將它「歸還中華民國」。